发动机状态指示
发动机须具备以下限度的状态指示;
(1)油压;
(2)水温;
(3)发动机温度(风冷机);
(4)运行时数;
(5)转速表;
(6)电池充电器电流表。
3.发动机保护
(1)发动机须配备限度的保护和控制装置,以便发生下列情况时尽早发出警告信号和/或停机。
1)润滑油压过低;
2)发动机冷却剂温度过高;
3)发动机。
(2)上述发动机保护须分为两阶段;在初阶段发出光和音响警告信号;当发动机处于预定的危险阶段时必须停机。
(3)所有光和音响的警告信号和解除信号开关必须接至控制屏上。
发动机速度控制和速度调节
(1)速度控制
1)须配备电子速度传感速控器;
2)速控器须传感发动机的实际转速;
3)速度控制须满足规定。
(2)速度调节
1)速度须预先调整好,以保证在满载时的额定频率;
2)在各种负载情况下,须有手动调节速度的装置可在±5%的范围内进行调速。
5.电压调整和调节
(1)电压调整
配备一套自动电压调整系统,以使发电机的端电压由空载到满载稳定状态下保持于 2.5%额定值以内
(2)发电机电压调整系统的工作性能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。
电压调节提供一套输出电压调节装置,以便于将输出电压调节至设计参数范围内之任何水平上。
手动操作
(1)控制屏须装置“自动—手动”旋转控制开关。如选择于“自动”位置整个系统须能如上所述运行,低噪音康明斯发电机,并能使系统保持自动状态直至转换成手动控制为止。
(2)通过控制板上的控制开关,发电机组能手动启动。一旦启动并运行正常,发电机可用手动接载重要负荷。
(3)在整个手动启动期间,只要主电源供电仍然可靠,所有负载须不会转换到发电机上。但当按“手动转换负荷”按钮时信号须令“正常”断路器断开,“备用”电源的断路器闭合,能如自动操作一样,使负荷转换。将“手动转换负荷”按钮复归,负荷须转回由主电源供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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